赞助商家(广告位:+1678-685-8086) 《妈妈的再次来信》关于性侵案的倒数第二次发言 由 北美生活君 · 发布日期 2016年4月2日 · 已更新 2016年4月6日 [更新]应原作者的要求本文已从本站删除。谢谢大家的关注!
很多老中的逻辑都不清楚,刑事诉讼是无罪推定,疑罪从无。本案父母一方的公开信很多自相矛盾之处,又无实际物证。退一万步说,这个人确实犯罪了,但是你没有证据证明这个人犯罪,或者说到底犯了还是没有犯至今都搞不清楚,怎么可以给人定罪25年还要罚款28万?
这样的社会有多可怕?没有任何客观的无证,甚至连证人都没有,就凭这个女孩的自诉就给被告定罪?
这就是陪审团制度的严重缺陷,一群没有受过严格司法训练,甚至连智力测验都没做过的P民,肯定会偏向感情用事,过去有本书叫做“傲慢与偏见”,但我在生活中发现,愚昧也会导致偏见!
符合陪审团资格的都是些什么人?法律工作者,教授,律师,医生,甚至法律系学生都被排除在外,还有什么社会精英?
说白了就是美国的P民,就P民的智力和逻辑思考能力来说,他们肯定是感性大于理性,对煽情的接受比对客观证据的要求要大很多,就像电影里面经常演的一样,一开场,某某人杀了人带着手铐接受审判,接着就开始回忆—过去几十年被害人如何混蛋,如何虐待她云云。边说边掉眼泪,于是乎,一群陪审员稀里糊涂的就宣判被告杀人无罪!第一,被告真的举证她自己所言那些被害人如何坏的证据吗?如果真能举证,轻判被告,我毫无意见。
第二,从法律角度讲,你受到再大的委屈,也不因该动手杀人,如果真的受尽委屈,杀人也因该负责,只是量刑从轻。
哪有说因为你受过委屈,杀了被告就白杀的道理?
这一切,专业的法官(除非故意陷害)是判不出来的。但是陪审团就可以宣判杀人者完全无罪!即—只要你感动了陪审员,有罪也可变为无罪!没证据定罪,仅凭口供也可以给你判25年!让你家破人亡,法律的存在又有何意义?法律上的严谨“无罪推定”又体现在何处昵?
现代文明国家,应该限缩陪审团制度才对!
在荒唐的陪审团制度下,出现多少离奇判决?诸如–老太婆Mc喝咖啡烫了嘴,判赔$100万! Walmart女职员被炒掉,判赔$8000万!白人警察枪杀黑人(你再怎么有理,人毕竟死了,那是一条人命,又不是对方正在动手杀你,不开枪不行的紧急情况下杀人),却被陪审团判无罪,要多荒唐有多荒唐,这些判决还可信个屁!
对于张案,我只要求看到能够让人信服的客观物证事证,比如女孩身上留下张的体液,处女膜破裂,阴道附近伤痕等等,但是据网上说,所有这些客观证据一个都没有!判决还可靠个屁啦!
张家卖掉房子倾家荡产也要请好的刑事律师赶紧上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