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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華人買土地 100年前美國就開始了

最近有個新聞鬧的沸沸揚揚,美國有幾個州準備禁止包括中國公民在內的外國人購買當地的農地或者土地。這其實並不是什麼新招,美國100年前就玩過,加拿大也有類似的規定。這是赤裸裸的歧視和種族主義。

CNN的專欄作家Zachary B. Wolf本周就寫了一篇文章,分析了 「禁止中國人買地」在美國死灰復燃的脈絡。

禁止華人買土地 100年前美國就開始了

現在,弗吉尼亞州長預計將簽署立法,禁止被美國國務院指定為 “外國對手 “的國家的公民擁有農業用地。與這些國家有深厚關係的公司也將受到影響。

這些國家目前包括中國、俄羅斯、朝鮮和伊朗。蒙大拿州、懷俄明州和北達科他州也有類似提案。

根據美國國會研究服務中心的數據,外國業主僅控制著美國農田的一小部分

在德克薩斯州,一項更廣泛的提案尋求禁止這些國家的公民擁有任何土地。這項禁令大概會延伸到生活在美國的合法移民。該法案仍未通過,但得到了州長Greg Abbott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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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抗議德州提案

德州的這項法案在美國歷史上並非第一次。1880年至1920年間,美國多個州都通過了名為外國人土地法案(Alien Land Laws)的類似法律。這些法律實質上禁止亞洲人在美國購買土地。

加州的這個法案直到1952年才被美國最高法院以違反憲法第14修正案為由廢除。

此外,19世紀80年代,美國國會通過排華法案(Chinese Exclusion Act),明確規定禁止華人移民美國。

雖然這個法律在二戰時候被廢止,但是華人實際上仍然沒有辦法移民,因為新法律規定了中國人移民的限額是每年105個,這個規定又執行到了1965年。

各地的土地法規雖然沒有具體指出不允許亞洲人購買土地,但卻規定土地不能賣給「不能獲得公民權」(ineligible for citizenship)的人。當時,亞洲人無法獲得美國公民權,只有來自歐洲或非洲的移民有這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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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反應排華法案紀錄片的發布會,Getty Images

其實,不僅是美國,加拿大在百年前也有類似的法律。

維多利亞大學歷史系教授Patricia Roy就曾表示,早在19世紀六七十年代,華人無法從BC省政府直接購買土地。

她表示,在那個時期,白人陸續來到BC省定居,他們開始將原住民限制在保護區內,把剩下的土地收歸政府所有,即為皇家土地(Crown 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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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可以通過直接購買、以養牛等目的租賃或通過 “佔領”(Preemption)從政府那裡獲得土地。通過「佔領」,個人可以獲得大面積的土地,而且費用極低,僅是象徵性的收費。

但到了1884年,數千名建造加拿大太平洋鐵路的中國工人到來,導致白人統治階級中的反華情緒越來越強烈。後來,省政府直接頒布了立法,否認華人有權購買、租賃或佔領皇家土地。

白人就可以以很少的費用或免費從政府那裡獲得土地,但華人不行,他們只能從私人業主那裡購買土地

這種制度一直延續到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

Patricia Roy教授認為「華人處處受到歧視」。(「The Chinese were discriminated at every turn.」

華人還經常成為本地地產問題的替罪羊。

早在1900年左右,溫哥華的地產市場已經非常蓬勃了。UBC教授David Ley的一篇論文中指出,1911年的溫哥華,每150個居民就有一個房地產經紀人。其盛況一點不比現今的大溫地產市場差。

當時的主流媒體,已經開始責怪華人移民。不過其矛頭跟現在正相反,他們抱怨華人居住條件差,在房產上投入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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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哥華的華人商鋪 攝於1897年

此外,在後來的一些房契上,還明確寫明房產不可以轉移給亞洲人、黑人或者印度人。直到1952年,維多利亞市的一塊土地地契上,還明確標註著禁止將土地轉讓給「除白人以外的任何族群」

當然, BC省已經通過修改法律,將這些條款全部作廢,但是很多這種現在無效的條文仍然留存在法律文件內。

那些把加拿大房產問題歸咎於外部因素或者特定族群的聲音,無非是玩套路。

這種套路,近百年來有些人屢試不爽!

本文由【北美海客生活網】整理編輯,原文轉自加西周末,若有侵權敬請聯繫我們;圖片取自網路,版權屬於原作者。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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